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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行: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

2021-05-18| 发布者: 育德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央行网站5月10日消息,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,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,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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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行网站5月10日消息,人民银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,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,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。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,人民银行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。

  2021年一季度,人民银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,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。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、停车场、游乐场、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。

  央行表示,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,可依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》(2020年第18号),依法维权。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,诚信经营、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,提升服务、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。

(文章来源:中证网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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